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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多名代表委员质疑禁电动车:难道穷人没路权

时间: 2014-10-16 23:06 作者:865480013 来源:未知 点击:

     广州拟“全面禁电动车”近日霎时间成为全国性热点话题。《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五禁”措施,受到多方质疑。多位专家认为,一个“禁”字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市民如何出行的选择权应该交还给公众、交给社会、交给市场。

 

禁而

 

  难止

 

  八年前就已禁电

 

  被证明效果甚微

  早在2006年,广州市决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市公安局及交警部门也一直致力于打击电动车的行动,但禁行的电动车却屡禁不止。市人大代表曾德雄表示,2006年“禁电”至今仍然“禁而不止”,“五禁”被看做是2006年政策失败的新说辞,“政府凭什么保证,现在这些措施可以解决问题?我对政府是否能够‘全面禁止’效果存疑”。

  在曾德雄看来,全面封杀电动车在法理上存在许多问题。“政府强制性取缔电动车,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五禁”涵盖了制造、销售、使用等一系列市场行为,“政府不应干涉”。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政府要从过去重“管制”向重“服务”转型。“过去八年告诉我们,全面禁止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因为社会和市场都有需求,是否还要采取一刀切需要重新考虑。”

  市政协常委韩志鹏亦认为,政府“一刀切”全面封杀电动车的做法不可取,“禁了以后怎么办?”依靠电动车生活的人群中,除了快递、送水等专业市场员工,还有送小孩上学的父母。在没有解决替代工具问题之前,“禁电”将大大影响这群暂时还买不起汽车的人群,“难道穷人一点路权都没有了?”

  调整

 

  思路

 

  将市民出行选择权

 

  交还给公众、市场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违法执法力度,但由于管理依据不明、执法手段缺乏等客观因素,电动车已经构成交通、治安、社会管理等综合性问题。曾德雄则认为,要想管制电动车违规的办法有很多,“就看有关部门愿不愿意去做了”。

  2006年广州市“禁止电动车上牌”时,全国电子商务水平不如现时发达。曾德雄强调,现在的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等行业紧密相连,“禁电”不仅影响一个行业,还会对整个社会系统造成全面震动。

  他提议,政府应该调整管理思路,一方面要满足社会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保持正常的交通秩序。“比如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区域、对特定的行业,允许大家使用电动车。”

  韩志鹏也认可这一看法,他认为如果电动车用于送快递、送水等领域,应该值得保留;但用于营运和搭客的电动车,因为存在安全和交通隐患,赞成政府用强有力的手段取缔“五类车”。

  目前在没有政府“全面禁止”的条例管制下,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之发生改变。“人们采取何种方式出行,选择权应该交还给公众、交给社会、交给市场,政府不要老是抱着‘我们希望怎么做你们就得听从’的老思路。”曾德雄说。

(责任编辑:8654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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