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沙成明,家住在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丰湖路272号,身份证号码:532622196611130511 ,
我实名举报平远镇领导昌某、办公室领导李某,他们两个官员利用职权乱作为强行霸占我的土地!
我以前是开公司做企业的,因为多种情况公司倒闭了,我的土地和场房被拍卖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场房土地被拍卖了就像刀割刀绞一样疼!
被拍卖的场房前面我有一块土地不在拍卖的范围内,却被那两个官员强霸了真的是雪上加霜,他们之所以要霸占这块地的原因是买这块土地场房的人是当地的几个老板和平远镇城乡建设局的领导,这两个官员为了给他们得到利益之所以强霸我的这块地!
我通过信访到县、州、省、中央,多次信访全部转到平远镇就这样石沉大海。
平远镇给我的回复是:这是323国道该留出的部份,那么我请问我的对面我的左右两边有的只有三四米有的五六米,而我的却要留二十米左右,难道这个政策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吗?他们很明显就是官商勾结、官官相互!我又经过抖音平台实名举报都不起作用,到后来就连抖音都发不出去了。
我多次向砚山县信访局、云南省委信访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访,都将申诉材料返回平远镇信访处。
我请求中央巡视组领导们给我沙成明主持公道,赔还我的土地为谢!
(吴世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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