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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争端各国所占中国岛屿地图(2)

时间: 2017-09-05 10:04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但是从60年代、特别是70年代以来,权益受到周边国家的严重侵犯,岛礁被侵占,海域被分割,资源被掠夺。当前,南沙群岛及其海域的形势十分严峻。现将南沙群岛的概况、历史及现状简介如下:

地理概况

南沙群岛在祖国南疆的最南端,是南海诸岛中岛礁最多、散布范围最广的椭圆形珊瑚礁群。位于北纬3°57’一11°55’,东经103°30’一117°50’,北起雄南滩,南至曾母暗沙,东自海马滩,西到万安滩,南北长500多海里,东西宽400多海里,水域面积约80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南海传统海疆线内海域面积的2/5。周边邻近国家,西、南、东依次为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和沙巴、文莱和菲律宾。

南沙群岛由230多个岛、洲、礁、沙、滩组成,但露出水面的约1/5。据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标准地名,定名的有192个。最大的岛为太平岛,面积0.432平方公里;面积大于0.3平方公里的有景宏岛和中业岛;面积大于0.1平方公里的西月岛、南威岛、北子岛和南子岛。最高为鸿庥岛,海拔6.2米。

 

南沙群岛的气候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月平均温度在25℃�29℃之间,雨量充沛。岛上灌木繁茂,海鸟群集,盛产鸟粪。海底栖生物丰富,水产种类繁多,是我国海洋渔业最大的热带渔场。海域蕴藏着大量的矿藏资源,有石油和天然气、铁、铜、锰、磷等多种,其中油气资源尤为丰富。据调查,南沙海域的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曾母暗沙、万安西和礼乐滩等10几个盆地,总面积约41万平方公里,油气地质储量估计为350亿吨,其中曾母暗沙盆地的油气地质储量为126一137亿吨。

南沙群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地处越南金兰湾和菲律宾苏比克湾两大海军基地之间,扼西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最近国际重要航道,亦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和南疆安全的重要屏障。

历史述略

南沙群岛,西方通常称为斯普拉特利群岛(Spratly Islands),它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并由中国政府最早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的。

据史籍记载,中国早在公元前两世纪的汉武帝时代,通过航海实践发现了南沙群岛。唐、宋以来,中国人民已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捕捞等生产活动。宋代,中国将南沙群岛命名为万里石塘;在此之前的汉代,泛称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为崎头;在此之后至清代,又有万里长沙、千里石塘、石塘等名称。明、清时代,中国政府明确将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琼州府(今海南省)管辖。

19世纪中国国势衰微以后,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垂涎南沙群岛,曾多次派舰调查勘测,企图侵占;但未能得逞。1933年,南沙群岛被当时统治越南的法国殖民当局侵占,并非法划归巴地省管辖。第二欧世界大战期间,日军于1939年3月侵占南沙群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于1946年派员接收了南沙群岛,并立碑纪念和派兵驻守。1947年又重新命名东沙、西沙、中沙、南沙4个群岛及各岛、礁、沙、滩的名称,并再度划归广东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外长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声明》,庄严指出: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东沙群岛、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此后至今,针对外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侵犯,中国政府一直不断发表声明,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不可侵犯和无可争辩的主权。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一切领土,包括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1959年3月,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在西沙群岛永兴岛设立了“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从1984年起,中国科学院对南沙群岛进行了为期3年的科学考察。1987年上半年,“实验2号”、‘实验3号”两艘考察船重点考察了曾母暗沙盆地,并对东北部10个礁进行登礁考察,在59个观察点进行水文、气象、生物等22个项目的综合考察。1987年下半年至1988年2月,我国在南沙永署礁上人工修筑岛礁,建立了海洋观测站。1988年4月海南省成立后,南沙、西沙和中沙3群岛划归海南省管辖,仍在永兴岛设“西沙、中沙、南沙工委办事处”。今年2月25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重申南沙群岛等岛屿及其海域是申国领土和领海。

中国人民海军行使着保卫中国主权的职责。1987年,人民海军多舰种合成编队曾在曾母暗沙海区列阵阅兵。1988年3月14日,人民海军到南沙群岛九章群礁海域巡逻,并在赤爪礁建立观察点,遭到越南入侵舰船的寻衅攻击,人民海军坚决予以还击,捍卫了祖国的尊严。今天,在浩渺无垠的南沙海域,人民海军在南疆第一线6个礁盘上的五星红旗下守卫着祖国海疆。

同时,多年来,中国台湾当局一直派军队驻守在南沙群岛的最大岛屿太平岛上。

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的现状

从60年代开始特别是70年代迄今,我国南沙群岛露出水面的岛礁以及海域被周边国家侵占和分割,资源遭到大量掠夺。这些国家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其中越、菲、马3国还对岛礁进行军事占领,只霸占海域的有印度尼西亚。加上中国和台湾,目前6国7方在南沙群岛形成对峙和角逐局面。到1991年底,除我军控制的6个礁和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其他44个岛礁分别被越、菲、马侵占。而越南是唯一提出对南沙群岛拥有全部主权的国家,也是南沙争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扩张野心最大,对我国构成的威胁也最大。

1、越南

越南对我国南沙群岛的侵略始于前南越西贡政权。西贡伪政权在1956至1971年期间多次派船入侵南沙群岛,并发表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1973年7月至1974年2月先后侵占南沙群岛的鸿庥岛、南子岛、敦谦沙洲(沙岛)、景宏岛、南威岛和安波沙洲,并派军驻守;1975年2月14日发表的白皮书,声称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

越南与中国双万在南沙群岛的归属问题上本来并不存在争议,在1974年以前,越南方面无论在政府的声明、照会中,还是在报刊、地图和教科书中,都正式承认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可是自1974年后,越南自食其言,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1975年4月越南在解放西贡的同时,占领了原西贡政权占据的南沙6个岛屿;5月越南报纸刊登越南全国地图,把我国南沙群岛划入其版图,并改名为“长沙群岛”。1982年12月,成立“长沙县”,划归同奈省管辖;后又划归庆和省。越南还于1979年9月和1982年1月先后发表白皮书,声称对我国西沙和南沙两群岛拥有全部主权。其论据主要有两个:一是1933年以后法国殖民当局和南越西贡政权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国家继承”,二是一些越南“古籍资料”。

从1975年4月至1991年11月,越南先后共侵占南沙岛礁27个。它声称拥有南沙全部海域。迄今,越南已完成对南沙岛礁的军事控制部署;加强所占岛礁的基础建设,增强岛礁防御作战能力同时加紧对油气资源的掠夺。

2、菲律宾

早在1946年,菲律宾就对南沙群岛提出过主权要求。1956年菲“探险家”到南沙一些岛礁活动,将这些岛礁命名为“卡拉延群岛”。1978年6月11日,菲总统签发1596号总统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延群岛”归菲律宾所有。其主要论据是:这部分岛屿原为“无主岛屿”;这些岛屿离菲律宾最近,对菲律宾的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菲在1970年至1980年期间采取军事行动先后侵占了马欢岛、南钥岛、中亚岛、西月岛、北子岛、费信岛、草沙岛、司令礁8个岛礁。目前,菲已在所占岛礁上修建了两个小型空军基地,将3个岛礁建成陆军基地,并改善所占岛礁设施,提高岛礁的防御能力。菲政府还相继单方面宣布了一些海洋立法,规定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将我国南沙东部41万平方公里海域划入其领海.

3、马来西亚

1978年马来西亚派一支小型舰队到南沙群岛南端的部分岛礁活动,并树立“主权碑”。1979年马来西亚出版新地图,将上述岛礁和南沙27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划入其版图。198O年马来西亚政府单方面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从1983年到1986年,先后侵占了弹丸礁、南海礁和光星仔礁,还在6个岛礁上竖立了“主权碑”。

马侵占和分割南沙岛礁和海域,主要借口是这些小岛位于马来西亚的大陆架上和领土内,其主权符合1958年日内瓦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目前,在侵占南沙海域的5国中,马是掠夺我国南沙海域资源最早和最多的国家,从60年代至今,已在南沙海域打油气井90多口,占5国油井总数的一半以上。此外,马还于1990年开始对外开放弹丸礁,拟将该岛建成旅游度假中心,以在国际上强化其“实际占有”形象。

4、文莱

文莱对南沙问题所持的观点和立场,主要是围绕马的主权要求展开的。1981年文莱对马1979年新版地图所确定的两国间的大陆架分界线提出了责问和抗议。文莱认为,两国间大陆架分界线的确定应采取“中线原则”。文莱已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发行了标明海域管辖范围的新地图。文莱声称对南沙群岛岛链西南端的路易莎(即我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分割南沙海域3000平方公里。 

文莱是对我南沙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而唯一未派兵进占的国家,但对掠夺南沙油气资源不甘人后,目前已开油田 9个,气田5个,年产原油700多万吨,天然气90亿立方米,并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 

5、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虽然没有侵占我国南沙岛礁,但从1966年以来在海上划分“协议开发区”,侵入南沙海域5万平方公里。1969年10月印尼与马签订大陆架协定,侵吞5万平方公里的南沙海域。198O年3月印尼单方面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企图进一步侵占南沙海域和掠夺油气资源。

6、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与祖国大陆,在南沙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语言。台湾当局认为:南沙和西沙群岛与东沙、中沙群岛一并,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只是30年代法国占领后,才出现主权争端。台湾主要从史料记载和当地的遗迹文物、南中国海本身的定名以及一些岛屿的定名、官方声明拥有主权的先后、部队进驻的时间、管辖时间等方法论证南海诸岛属中国所有。

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文章首先谈到南海诸岛的目前形势,对周边国家蚕食我许多南沙岛礁,尤其是菲律宾借口"发现无主之地"、"邻接菲律宾领土",从国际法的角度给予严正的批驳。其次,在主权属我的大前提下,对南海诸岛的疆域划界作了详细的论述。主要涉及三个法律问题:(1)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远离大陆的南海诸岛?(2)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如何适用于南海各岛礁?(3)传统海疆线的由来、涵义和性质。再次,文章在论及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后,指出菲律宾、越南企图将南海问题"国际化",提交联合国或国际会议,按南极模式使南沙地区"非军事化",由周边国家"共管";我国则主张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最后, 文章还提出了我国对南海争端应采取的几项对策。

引言

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 

南海的主要轴心,从西南的新加坡延伸到1500海里以外东北的台湾。较短的轴心,从越南到沙巴约480海里。 西面座落着暹罗湾和北部湾。由于南海拥有200多个岛礁,没有任何一点距陆地超过370海里。 

南海的总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岛屿大都狭小, 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12平方公里,其他各岛面积要小得多。西沙最大的永兴岛为1.85平方公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仅0.4平方公里。 

南海诸岛共230个岛、礁、沙、滩, 按其离海面的位置可分为:滩(bank),位于水下较深的珊瑚,呈广阔的台状;暗沙(shoal), 由滩向上生长,距水面较近;礁(reef),位于水面下高潮和低潮之间的珊瑚;砂洲(sand cay)和岛屿,露出水面之上,高潮时也不能被淹没。砂洲是新出海面的岛,平铺一层浅沙,海拔更低于岛,遇大风浪时可能被淹没。砂洲年长日久堆积而成岛屿,高度多在4—5米之间,岛大都是平顶,岛的周围有狭长的白色沙带。 

就地形来说,南海海底可分为三个地带。第一、暹罗湾有一个辽阔的浅大陆架区,深不到100噚,陆架将苏门答腊、 爪哇和婆罗洲三大岛同亚洲大陆连成一体。第二、该陆架继续分两路顺海岸而行。一路,沿越南南部海岸陆架变得很窄,平均宽度为12海里,延伸到北部再次加宽。我国南部沿海则是宽大陆架,达150海里。另一路, 大陆架干线向东延伸,沿婆罗洲北海岸全长仍然狭窄。在该地区以东,从北婆罗洲延伸到吕宋岛,也是一条狭窄的陆架,平均宽度约20海里。第三个地带位于南海的主要盆地。这里是一个地质非常复杂的区域,三个重要地壳构造板块在此相遇:亚洲大陆板块,太平洋海洋板块和印度——澳大利亚板块。大陆架干线的东北,陆坡呈阶梯状下降,覆盖着由大陆架而来的沉积物。紧接着这一过渡地带,海底火山林立,南沙的珊瑚岛礁星罗棋布。同时,在巴拉望岛以西有一个对船舶构成危险的地区,通称“危险地带”(The Dangerous Ground)。再往东北便是深达4000米乃至4500米的深盆地,那里没有什么岛礁。即使在该地带,仍然有不少陡硝的海底山。〔1〕。 

南海中部延伸到周边大陆的直径达700海里。 南海的弹丸小岛对其所属国内在的经济价值可能有限,但其位置却至关重要。岛屿构成所属国陆地领土的一部分。按照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岛屿可以使国家拓展其管辖范围,并获得相应的水域下面海底资源的开采权。除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外,即使岩礁也可以拥有其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整个南海区域都是在岛屿的 200海里以内。 

为什么南海诸岛会引起周边国家的垂涎,企图染指据为己有呢?答案不外乎它们在经济和战略方面的重要性。 

在经济方面,南海各岛有一种天然资源鸟粪,堆积如山,值得开发。据估计,仅太平岛就蕴藏着10万吨以上的鸟粪、磷矿,它们是十分宝贵的天然优质肥料,还可用以提炼出具有医学价值的咖啡因。 

南海海域的渔业资源也极为丰富。已查明的鱼类有500余种, 可开辟南海渔场。前往东沙捕鱼的船,以潮汕人居多。到西沙、南沙去的多属海南岛人。赴西沙群岛的,每年来往两次,春秋来夏冬归。南沙距离更远,一年来往一次,船只更少。近年来,广西、广东、海南等省区的海洋渔业部门,有组织地将渔船开往南沙,开辟深海捕捞作业的新路。从1989年起,广西北海和湛江海洋渔业公司各派出渔船4艘, 联合组成大型船队,浩浩荡荡向南沙进发,连续作业20天,每艘渔船都满载而归。最近,我国地方渔政部门在美济礁建立了一些渔船避风设施,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南沙海域作业的渔民生命和生产安全。 

更引人注目的是,南海海底蕴藏着大量油气资源。南海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24个沉积盆地,总面积约72万平方公里,油气储量约420 亿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分布10个油气盆地,面积约41万平方公里,油气储量约350亿吨,其中在我传统海疆线以内的盆地约25万平方公里, 油气储量约225亿吨。特别是曾母暗沙盆地,面积约30万平方公里, 油气沉积达4000—8000立方米,储量约150亿吨。此外, 在珠江口盆地东部海域目前已找到石油储量4.5亿吨。南海西部海域可找到油田10个、 天然气田2个,地质储分别为1.1亿吨和1200亿立方米。可以预言,南海将成为我国海上最大的油气生产基地。 

在战略方面,南海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其地位也极为重要。它是我国大陆和近海岛屿通往外部世界的交通要冲。新加坡至香港之间的航线,经南沙双子礁以西、西沙和五岛以东,而北指香港。新加坡至马尼刺的航线,也经双子礁后东行。南海也是亚洲东北地区各港口海参崴、釜山、横滨等,经马六甲海峡通往南亚国家、非洲和欧洲的必经之路。平时可作气象预报、海上救援及污染监测和控制的基地。同时还可支持附近海域的渔业捕捞和油气开发的有关活动。战时则可作为供养站和鱼雷潜艇的根据地,情报搜集的前哨。〔2 〕二战期间日本就曾以南沙为潜艇基地。显而易见,拥有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就可控制这些重要交通和国防航线。

一、南海诸岛的目前形势

  (一)东沙群岛 

东沙群岛是南海诸岛中最北的一个,由东沙岛和北卫滩、南卫滩两个无人居住的珊瑚礁所组成,东西宽5公里,南北长1.1公里,面积8. 5平方公里。该群岛位于东经116°40分—116°55分,北纬20°35 分—20°47分,距汕头以南140海里,台湾高雄市西南220海里,正当香港通往马尼刺航路的要冲。岛形酷似马蹄,西侧有湾口,湾口水浅,自古就是我国闽粤渔船停泊之所。 

明代郑和西下,1404年路经东沙。当时称之为石塘。直到1703年才改用东沙。英国水手Pratas于1866年航海遇风避难于此,西方人乃以其名命名该岛。 

1907~1908年,我国成功地捍卫了东沙群岛的主权。1907年日本商人西泽吉次纠合100余人拓殖东沙,利用鸟粪开采磷矿。 清朝政府闻讯,大为震惊,遂派遣两江总督端芳、水师提督李准、副将吴敬荣前往该岛,下令勘察,并与日本人谈判。同时,两广总督同日本驻广州领事会谈。其结果,日本承认东沙群岛为中国领土,我国以130000两银元的代价收回东沙。 

1926年我国政府在东沙群岛建立气象台, 对该岛行使实际管辖。1937年日本占领该岛。抗战胜利后,我国于1946年重新占领了1.7 平方公里的岛群,重建气象台和交通站。东沙群岛现归我国台湾省高雄市管辖,由台湾军队驻守。〔3〕 

东沙群岛的西北为珠江盆地。据报道,1983年以来中国近海石油公司已经同来自9国的27个公司在15万平方公里的珠江盆地进行勘探, 并宣布该盆地是我国最富有的潜在油气田。 

  (二)中沙群岛 

中沙群岛西方人称之为Macclesfield Bank,是由浅滩9个, 暗礁1个,沙洲2个组成。位于西沙的东南190海里,海南省和吕宋岛之间的中途,北纬15°24分—16°15分和东经113°40分—114°57分。这一岛群由东北而西南,长75海里,最宽33海里,平均深度40xún@①,全部都是沉没于海水下的珊瑚礁,其中没有任何部分比9米更靠近海面。 我国大陆、港澳、日本渔民常来该岛附近从事捕鱼活动。 

中沙群岛自古也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对此提出异议。但是,由于附近潜在的石油和丰富的鱼产,根据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对这些资源提出要求是有价值的。从地图上不难看出,中沙群岛属于从西沙的和五岛(东岛)对周围扩展的一个对象。〔4〕 

  (三)西沙群岛 

西沙群岛,旧名千里石塘,西方人称之为Paracel Islands, 总面积仅1.5平方公里,长约125里,呈椭圆形,是一群低平的珊瑚岛礁。西沙群岛,地势平坦,海拔一般仅5—6米,最高点15.9米。位于北纬15°46分—17°8分、东经111°11分—112°54分,北距海口240海里,东北距香港390海里,距台湾南端720海里,西距越南海岸240海里。 该群岛的岛礁分布,可分为东北的宣德群岛、西南的永乐群岛及散布于附近海面的其他岛礁。 

至于我国最早发现、经营和管辖西沙群岛的历史,史学家已作了大量论证,〔5〕毋庸赘述。 这里只是扼要地列举民国以后我国政府对西沙群岛采取的几项重大行政措施。1911年广东省政府宣布将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岛崖县管辖。1921年南方军政府重申了这一政令。二战后,我国将南海诸岛改划归海南特别行政区。1959年该特区在西沙的永兴岛设立了“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1969年又将办事处改称:“广东省西沙、中沙、南沙群岛革命委员会”,下设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1979年后,又把行政单位改称为广东省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直属广东省领导。1988年海南省成立后,又将该工作委员会改由海南省管辖。 

本世纪30—40年代,西沙、南沙群岛一度被法国和日本侵占,但这丝毫不影响该群岛作为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由于旧中国软弱,法日两国都曾企图染指这两个群岛。直到19世纪末,法国殖民统治者仍然承认中国对西沙的主权。根据法国殖民当局和清政府于1887年缔结的界务条约, 法国明确承认南中国海的所有群岛属于中国。 法国于1921 年和1929年再次承认中国的要求,1923年广东省政府组织了一个考察团到西沙群岛进行调查。然而,1931年9月18日日本入侵我东北不久, 法国政府突然于同年12月4日照会中国驻巴黎使馆, 编造安南帝国对西沙群岛拥有所谓“优先权”。1933年,法国得寸进尺,侵占了我国南沙九小岛。 

二战期间,日本于1939年占领了南海诸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我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在1946年底派遣“太平”“中业”两舰驻守南沙的同时,派员乘“永兴”“中建”两舰前往西沙接管。在岛上举行了接归仪式,重竖主权碑。 

1951年9月18日在旧金山签订了美英《对日和约》, 根据《和约》第二条(f)款,“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 所有权和要求”。我外交部长周恩来在评述该和约草案时庄严指出:“西沙、南沙群岛象东沙、中沙群岛一样,为中国领土。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不论英美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和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6 〕1954—1974年间,河内一直承认并支持中国的要求。 

然而,1974年1月,南越西贡当局竟出动军队侵犯我西沙群岛。 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自卫反击,驱走了入侵西沙的南越军队,捍卫了我国的领土主权。不论越南怎样叫嚷,妄图死灰复燃,其用心都是不能得逞的。 

  (四)南沙群岛 

南沙群岛幅员辽阔,由百多个岛屿、暗礁、浅滩、沙洲所组成。讲英语的航海者将该地区分为Spratly Island (南威岛)、 DangerousGround (危险地带)和Reed Bank (礼乐滩), 而整个地区则被称为Spratly Islands。该群岛北起北纬11°55分的雄南礁,南至北纬4 °的曾母暗沙,东起东经117°45分的海马滩,西至东经109°30分的万安滩,东西宽约400海里,南北长500海里,总面积648000平方公里;最大的岛屿为太平岛,仅960×400米,海拔8公尺。 

不论从历史上或法律上来看,南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南沙群岛的归属本来不存在问题。对此,作者已另文论证,〔7〕兹不赘述, 这里再举两个新近事例,以资佐证。1974年我国出席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经济委员会的代表,拒绝了第七次联合国亚远制图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该决议建议设立南海水文委员会,将我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包括在该委员会的水文计划中。我国重申对这些岛屿的主权,呼吁撤销该计划。〔8 〕1987年3 月, 联合国曾要求中国在南沙建立两个气象站, 其中之一于1988年8月完成,这就又一次确认了我国在南沙的主权。 

然而,随着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明显扩大。1968—1969年美国海洋地质学家埃默里(Emory )发表了有关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海上油气资源远景诱人的报告,加以南沙群岛的重要战略地位,南沙的周围邻国纷纷觊觎南沙群岛,悍然侵占南海海域。截至目前为止,越南已占据了21个岛礁,菲律宾占了8个, 马来西亚占了3个。我国驻守7个岛礁,包括太平岛在内。 

越南从1973年起侵占了21个岛礁。在这些岛上,越南增派兵力,修建简易机场,企图长期霸占我南沙岛礁。越南人所到之处,非法进行勘察、绘图,捣毁岛上的中国石碑和建筑物。越南还同日本、前苏联就合作勘探开发南海油气资源达成协议。近年来,越南对南沙群岛的掠夺更变本加厉。越南在南沙群岛扩建军事基地的同时,还运用经济手段悄悄地争夺南沙主权。它在南沙已修筑了两座灯塔,并将增设10座灯塔。它还宣布将在另一岛上修建一个渔港。越南甚至推行向南沙群岛移民的政策。在这些岛上通过植树、确保饮用水和栽培蔬菜等完善了岛上的生活设施。在外交上,越南则急于加强它同东盟各成员国的联系来与中国相抗衡。数管齐下,气势汹汹。对此我国应当认真对待,切不可掉以轻心! 

1994年5月以来,越南派出勘探船只进入我南沙海域万安滩, 进行地球物理勘探活动。近年来,越南在该地区公然划出区块进行对外招标,多次干扰中国船只正常的科学考察和渔业活动,现又进入该地区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我外交部发言人于6月16日严正指出, 越南的这些活动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沙海域的主权,严重损害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美国克里斯通能源公司所签订的“万安北—21”合同,要求越南停止其在南沙的一切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动。 

从70年代起,菲律宾公然侵占了我南沙群岛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礼乐滩、司令礁等,并对其他22个岛礁提出要求。 早在1954 年和1956 年, 菲律宾人莫顿?米兹(MortonMeads)和托马斯?克洛马(Thomas Cloma)就对该地区提出了要求。克洛马探险队带领一艘渔船和一些商船,试图在南沙一带创立一个命名为“自由地”(Freedomland)的国家。这一尝试遭到失败。但是, 菲律宾却乘机而入,将Freedomland改为kalayan(卡拉延),指“自由”而言。1971年菲律宾副总统马科斯声称,南沙群岛中有53个岛屿属于菲律宾,包括太平岛。1976年菲律宾—瑞典财团开始在礼乐滩勘探第一口油井,但只找到天然气。1978年6月11 日菲律宾总统令公然将南沙群岛的大部分岛礁及其附近海域划入“卡拉延”,宣布其为“菲律宾的主权范围”,归巴拉望省管辖,其理由一是发现(discovery)无主之地。照菲律宾的说法,该地区是法律上不属于任何其他国家的无主地。据说,1947年克洛马就发现了南沙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要求已经放弃,菲律宾得以有效占领和控制确立其在该地区的主权。  二是邻接原则(Propinquity)。菲律宾于1956年提出要求还基于所谓“事实”, 即南沙的一些岛群包括南威岛、太平岛应属于菲律宾,因为它们邻接菲律宾,是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内。对此,我外交部于同年5月15 日发表声明指出,“南海上的太平岛和南威岛及其附近一些小岛,通称南沙群岛。这些岛屿向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对这些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合法主权。……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9〕不但如此,根据1973年修订的菲律宾新宪法, 菲律宾“国家领土是由各岛屿和各岛之间的水域构成的菲律宾群岛以及根据历史权利或法定权利属于菲律宾的一切其他领土”。这就为蚕食南沙群岛的一些岛礁大开方便之门。1982年菲律宾签署《海洋法公约》时,重申这种签署不得以任何方式削减或损害它对卡拉延群岛及其所属水域的主权要求。 

“发现无主之地”。菲律宾所谓“卡拉延群岛”果然是无主地吗?我国史学家和法学家已进行了批驳,〔10〕毋庸赘述。但必须指出,至少从15世纪起,南沙群岛已被列入中国版图。这不仅有大量文献可资佐证,而且也为包括周边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所承认。我国政府是在中国人民发现、经营、开发和实际占有南沙群岛的基础上将它先后划归广东省和海南省管辖的,怎能说是“无主之地”?诚然,二战期间,南沙群岛曾落入日本手中,但日本投降后,它已于1946年被归还中国,由我国政府派员正式接管,何“放弃”之可言?应当指出,“发现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无主地可以是杳无人烟之地,从未被占有或不属于任何国家所有之地,也可以是虽然一度属于一国所有而后来却被先前的占有人抛弃的土地。”〔11〕已到了20世纪50年代,菲律宾怎么还可以“发现”千百年前早已属于中国领土之一部的南沙群岛?毫无疑义,菲律宾借口“发现无主地”,企图长期霸占我南沙群岛的许多岛礁及其海域,是完全非法的、无效的。 

“邻接菲律宾领土”。这是菲律宾为侵占南沙群岛而编造的另一借口。所谓邻接原则,国际法和国际实践早已有定论。根据国际法,一国领土远离其本土并不因此而丧失领土主权;他国领土即使邻接一国领土也并不意味着属于后者所有。正如基蒂柴萨里(Kittichaisaree)在他的新著中所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没有这样的规则,仅仅由于特定国家邻接有关领土在法律中便确立有利于该国的主权假定。  ”〔12 〕在1928年巴尔马斯岛仲裁案中,仲裁员胡伯指出,根据地理邻近而主张的权利在国际法上是没有根据的。国际法院在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的判决中又一次否定了邻接原则,指出,“仅邻近本身并不能赋予陆地领土以所有权”,一个特定海底区域“可能比任何其他国家的领土更靠近沿岸国,也不得认为属于该国。” 

所谓邻接原则,在国际实践中也是不能成立的。英国在英吉利海峡的海峡群岛,离法国海岸最近的仅6英里。圣皮尔岛(St.Pierre)密克隆岛(Miquelon)离加拿大纽芬兰海岸仅12海里,但它们都属于法国。希腊在爱琴海的许多岛屿座落在离土耳其海岸线仅3 海里的一条狭窄的海域。如果照菲律宾的逻辑,邻接菲律宾领土就可确定岛屿的归属,世界政治地理岂不是要重写?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从70年代起,马来西亚钻探船擅自在我南沙群岛南部一些岛礁,包括南康暗沙、北康暗沙、 海宁礁、 康西暗沙、 盟谊暗沙进行活动。1978年,马来西亚借口南沙一些岛礁是在它的大陆架上,公然对这些岛礁提出要求。1979 年12 月, 吉隆坡公布了一个地图, 将安波沙洲(Amboyna)、弹丸礁(Swallow Reef)、南通礁(Louisa Reef)〔13〕划入马来西亚的大陆架边界内。安波沙洲位于马来西亚沙捞越的北面,赤道以北7°—9°。事实上,安波沙洲已于1978年被越南侵占。马来西亚还曾在司令礁(Commodore Reef)竖立方尖碑来支持其要求,但后来被菲律宾摧毁。1983年8月马来西亚派出了突击队侵占弹丸礁,说什么该礁是在1980年4月宣布的专属经济区内。1984年通过了马来西亚专属经济区法。次年(1985年), 马来西亚渔业法也生效。 现在马来西亚在沙巴州以北约160公里的拉杨拉杨珊瑚岛上修了简易机场,企图长期侵占南沙的一些岛礁。应当指出,这些岛礁自古就是我南沙群岛的一部分。即使象马来西亚方面所称,这些岛礁是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也还存在与中方划界的问题,单方面地侵占他国领土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 

二、南海诸岛的疆域划界

  (一)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远离大陆的南海诸岛? 

群岛是指“地理上被认为是一个整体的”许多岛屿。〔14〕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属于大陆国领土之一部的群岛?这种远离大陆的群岛,即大洋中的群岛(mid-ocean islands),〔15 〕可否根据群岛原则测算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是同我国对南海诸岛主权权利的行使息息相关的。 

早在50年代,海洋法权威学者哥伦伯斯在谈到群岛时笼统地写道:“一般承认的规则似乎是,一组构成群岛的岛屿应被认为是一个单位,领水的宽度应从群岛的中央量起。”“一群岛屿是否构成一个群岛是根据地理情况决定的,有时也根据历史或时效的理由决定。”〔16〕 

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曾就群岛问题展开了辩论。菲律宾、印尼、斐济、毛里求斯、巴哈马等群岛国提出,只有象它们那样由岛屿组成的国家,在划定其领海或专属经济区时才适用群岛原则。但是,印度、中国、厄瓜多尔、葡萄牙等拥有远离大陆的群岛的国家,则持不同意见。在1974年加拉加斯会议上,厄瓜多尔等国提出了一个工作文件,规定“适用于群岛国划定基线的方法,也应适用于构成沿海国领土之一部的群岛。”〔17〕这一提案没有被列入《非正式单一协商案文》第七部分,而只是提及有关群岛国的规定“无损于构成大陆国领土完整之一部的海洋群岛的地位”。显然由于群岛国强烈反对扩展这一概念,在其后修订的案文中,重新定名“群岛国”,连大陆国海洋群岛这一条款也被删去。 

菲律宾和印尼为群岛国概念辩解的理由,不仅是地理的,而且也是政治的、经济的和历史的,而群岛这一概念则纯属地理的和地形的。另一方面,印度、葡萄牙、厄瓜多尔、秘鲁、智利等国却主张将群岛原则扩展到大陆国的群岛。这些国家宣称,群岛制度应适用于一切群岛,不论其类型和位置。在它们看来,群岛国和构成沿海国领土这一部分的群岛是紧密相连的,应一道解决。其论据是,这种远离大陆的岛群构成大陆国领土的一个完整部分,是单一的地理、经济和政治实体的一部分。在它们看来,将这两种类型的群岛区别对待,就会导致主权的分裂或把这种远离大陆的岛群降至次等领土的地位。而且,这样的区分无异于对这些国家的惩罚,从而夸大某些地理上的不平等。〔18〕 

我国代表未就群岛问题发言。从我国代表团1973年7月14 日向联合国海底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的工作文件》中,可以看出我国对群岛的立场。该文件第一条(6 )款规定:“岛屿相互距离较近的群岛或列岛,可视为一个整体,划定领海范围。”这项规定是可行的。譬如,东沙群岛的北卫滩、南卫滩、西沙群岛东北的宣德群岛、西南的永乐群岛、南沙群岛中的双子群礁、中业群礁、道明群礁、郑和群礁、九章群礁、尹庆群礁,以及整个中沙群岛,均可作为一个整体划定其领海范围。这些岛、礁、沙、滩,相连的“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在本质上构成一个地理、经济和政治的实体,或在历史上已被视为这种实体。”(《公约》第4条(b)款)但是,就目前来说,将《海洋法公约》有关群岛的规定完全适用于南海诸岛是行不通的,根据《公约》第四部分,群岛制度的适用仅限于“群岛国”。 

  (二)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121 条的规定如何适用于南海各岛礁? 

根据我国公布的数字,南海包括200多个岛、礁、滩、沙。 这些岛礁能否拥有经济区和大陆架?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121条(2 )(3)款作了明确规定。依照该条款,岛屿“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可以拥有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不得享有岛屿的同等地位。这样,就把岩礁和岛屿区别开来。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就会发现,《公约》第121 条的规定模棱两可,颇为费解。根据《公约》第121条(1)款,“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这就是说,岛屿必须在高潮时露出水面,即“高潮高地”。但是,一年四季的潮位大小不尽相同,高潮时水面所达到的高度也有差异。究竟是指哪一种高潮时露出水面的陆地?《公约》并未作出明确的解释。 

海洋中的岛屿按其形成的原因可分为大陆岛〔19〕、火山岛和珊瑚岛。但是,岛屿是否不得含有任何人工因素?奥康奈尔认为,“自然形成”一词含混不清,既可指构筑的材料,也可指开拓岛屿过程中的人类活动的因素。〔20〕实际上自然形成的岛屿和人工岛屿之间的界限有时很难划清。例如,在海上筑起某一屏障,海中沙石由于海流的作用而移动,在这一屏障的周围堆积起来,年长日久就可能形成一个岛屿。我国在南沙的永暑礁建立海洋观测站,并在赤瓜礁、华阳礁、南薰礁、东门礁、诸碧礁建造高脚屋并派人驻守。这些岩礁历史上早已存在,不属于人工岛屿,因而应有自己的领海和毗连区。 

从表面上看,《公约》好象解决了岛屿和岩礁的区别。但事实上,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公约》并未给“岩礁”下定义。究竟多大面积的陆地才算是岛屿或岩礁? 根据美国国务院地理学专家霍奇森(Hodgson)的分法,岩礁(rocks)的面积不足0.001平方公里,面积在0.001至1平方公里的为小岛(islets),岛屿(islands)则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用这样的分类法作为衡量岛屿的标准,显然是行不通的。 

不但如此,所谓“人类居住”和“本身的经济生活”,也含糊不清。“人类居住”是指可以维持人类居住?还是必须有人类居住?曾经有过人类居住而现在是无人的岩礁,或者荒无人烟而后来又有人居住的岩礁应如何处理?“经济生活”是指岩礁的生物资源或非生物资源?岩礁周围海域中的自然资源能否算作其“本身的经济生活”?而且,“人类居住”和“经济生活”之间的关系也难以处理。一个岩礁是否必须同时具有这两个条件?果然如此,一个不适宜于“人类居住”但却能“维持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或者一个无法维持“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但却可住人的岩礁,可否拥有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绝大多数法学专家都认为,根据《公约》第121条, “稳定的人类社团必须居住在岛上并利用周围海域以维持其生活”。〔21〕 

究竟应当怎样区分岩礁和岛屿?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资遵循。照法国著名海洋法学家杜比的解说,“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拥有岛屿特征的任何国家将抵制认为其结构只是‘岩礁’的一切努力。拥有‘岩礁’特征的一些国家将保留把它们视为岛屿的权利。”杜比说,“也许有一个总的看法,岩礁必须包括陆壳的固体部分。砂洲即使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也从未被解释为列入有关岩礁规定的称号。”杜比还指出,“根据面积的大小区分岩礁和岛屿必然失败”,而且“总是专断的”。“是否拥有种植业也不能作为岛屿特征的指南。有些岛屿和砂洲没有植物,而有些岩礁却长有草和灌木。”〔22〕 

在整个南海哪些地区需要划界?概括而论,有两种不同类型的情况:一种是位于南海西北部中国和越南之间北部湾;另一种是地处大洋中的西沙群岛、特别是南沙群岛。 

北部湾,亦名东京湾,面积24000平方公里。湾内最大深度80米,海底地形平稳。那里的大陆架是中越两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因而应当平分。 

自1974年以来中越两国对北部湾的海上边界就持有不同意见。中方拒绝以1887年条约作为北部湾海上边界的依据,认为这一问题从未解决。越方则坚持,那里的海上边界在1887年6月26 日的《中法边务专条》中早已划定。它把北部湾这条线以西视为“历史性内水”。越南于1982年11月12日宣布的基线声明第三段重申了这一观点。 

根据1887年《中法边务专条》(法文本), “巴黎子午线东经105°43分以东各岛,即正过茶古社即万注东部山头并构成边界的北南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子午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各小岛归越南。”连西方的海洋政治地理学家普里斯科特也断言,从上述条约提到的子午线,根本得不出该线旨在划定一条海上边界的结论。〔23〕在以下四点上,越方完全不能自圆其说: 

首先,边界总是有起点和终点,而子午线却没有终点。如果该子午线向北投射,它横断中国海岸,按照越南的逻辑,就会将邻接中国海岸的水域和海底归越南。如果子午线向南投射,则横断顺化和岘港之间的越南海岸。也许越南认为,如果横断跨越北部湾口所划的这条线,子午线会向南终止。但是,1887年条约并未提及海湾,很难就北部湾口的一条线取得协议。不同地理学家必然会在不同位置上划这条线。 

其次,如果该子午线是海上边界,那就意味着越南离开万注东部山头无权享有任何领水。当然这不会是条约的原意,因为19世纪80年代有任何协议的唯一地带是领水带。 

再次,如果该子午线意味着一条海上边界,这同当时流行的海洋主权概念相距甚远。 

最后,《边务专条》中没有什么将使用这条子午线同其他国家在其他条约中使用直线区别开来,来隔开岛屿。这样的线只是地理速记的一种方式,以免将所有岛屿一一列举出来。 

1993年10月19日,中越两国已在河内正式签暑了《关于解决中越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根据协议的规定,目前双方集中解决陆地边界和划分北部湾问题。同时继续就海上问题进行谈判,以便取得一项长久的解决办法。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希望协议的签署能为中越双方通过谈判,公平合理地解决存在的陆地和海上争议创造条件。 

至于南海诸岛的哪些地区需要划界,下面仅举几例,以见一斑。 

(1)万安滩位于南海的西南角,是我南沙群岛的一部分。 但近年来越南却将这一被淹没的海底区域视为自己的大陆架,在这一地区划出区块进行对外招标,多次干扰中国船只正常的科学考察和渔业活动,现在又进入这一地区进行勘探和开发。这些活动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沙海域的主权。 

(2)曾母暗沙位于我南沙群岛的最南端, 但距马来西亚的沙捞越海岸不超过50海里。北康、盟谊、南康、曾母暗沙等,都濒临沙捞越沿海大陆架的200米等深线以内。马来西亚根据1958 年《大陆架公约》已制定法律,要求距离其海岸“深不超过海平面以下200 米的大陆架区域”。这样,我国对上述各暗沙的要求能否为马来西亚所接受则成问题。 

(3)黄岩岛(Scarborough Reef),地处中沙群岛东南160海里,也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该岛位于东经118°50分,靠近吕宋岛西部,以200米以上的深度与吕宋岛相隔。但是,近年来菲律宾竟要求沿东经118°为领海基线,而有些地方距吕宋岛沿岸100海里。如果菲律宾从该基线测算其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必然将我黄岩岛及其附近海域划入,这是决不容许的。 

(4)我南沙群岛的东部有许多暗礁, 是以深海同菲律宾的巴拉望岛遥遥相隔。但菲律宾划了一条基线,远超出巴拉望岛海岸以外,延伸到离上述暗礁不远。如果菲律宾要求从这一基线测算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必然同我南沙东部的一些暗礁相抵触。 

南沙群岛共有27个岛屿和沙洲、7个高潮时露出水面的岩礁。 问题在于,南沙群岛不但有“高潮高地”,而且还有成百个淹没在水下的暗沙或浅滩。有些沙滩位于某些岛屿的同一大陆架。如果这些岛屿拥有大陆架,我国可以为这些岛屿要求大陆架。但还有些沙滩与附近任何岛屿无关。我国对这些沙滩提出要求会受到周边国家的挑战。〔24〕 

南沙群岛南北长500海里,东西宽400海里。根据1958年我国领海声明,我国的12海里领海宽度适用于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在内的我国的全部领土。如果南沙群岛的27个岛屿按照《海洋法公约》第121 条各拥有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那么它们几乎可以覆盖南沙的整个海域。当然,这一设想的大前提是,南沙的绝大部分岛礁都掌握在我国手中,只有这样才谈得上同周边国家划界问题。然而,目前的形势却恰巧相反。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已侵占了我南沙大批岛礁。不久前,江泽民主席在访问东南亚国家时一再指出,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找到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一时解决不了的分歧,可以暂时搁置,求同存异。看来,南海诸岛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只能是旷日持久,悬而不决。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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