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统海疆线的由来、涵义和性质
一翻开地图就会看到,环绕南海诸岛有一条断断续续的国界线,即通常所说的“传统海疆线”。这一海疆线的由来如何?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又是什么呢?传统海疆线是二次大战结束后,我国于1946年11 月—12月从日本手中接管西沙和南沙群岛时划定的。1947 年我国内政部公布了南海诸岛170多个岛、礁、沙、滩的名称。同年10月内政部还公布了“我国四至地点及其经纬度、我国与各邻国之境界线之名称与起迄地点”,同年12月内政部方域司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 月出版)、西沙群岛图、中沙群岛图、南沙群岛图,在南海诸岛的周围明确标绘了断续国界线。〔25〕当时南海的周边国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这些国家二次大战后才获得独立,直到20世纪50年代,它们都曾经历过不同形式的殖民统治。
传统海疆线的涵义何在? 是指界定海域? 还是界定岛屿归属?从1947年起南海诸岛就归广东省管辖。1947年4 月内政部在致广东省政府的公函中,开宗明义就写道:“西南沙群岛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26〕一语道破了海疆线的含义。换句话说,海疆线明确标出了我国在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范围,确认了至少从15世纪起就被列入中国版图的南海诸岛的海上疆界,在此界线内的岛屿及其附近海域,受我国的管辖和控制。
同年4月14日, 内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讨论了《西南沙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案》。会议决定:“(1 )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暗沙。”(2)西南沙群岛主权之公布,……由内政部通告全国周知。 在公布前,由海军总司令部将各该群岛所属各岛,尽可能予以进驻。(3 )“西沙群岛渔汛瞬届,前往各群岛渔民由海军总司令部及广东省政府予以保护及运输通讯等便利。”〔27〕这就是当时我国政府所理解的我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范围以及对西南沙行使主权和管辖的具体措施。
由此可见,传统海疆线不但是指界定海域,而且也是界定岛屿归属,在该疆界线以内的所有岛礁及其附近海域都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传统海疆线是近几十年来我国一贯坚持的一条海上边界线,长期以来也一直为周边国家所承认。 事实上这条海疆线已构成历史性水域(historical water),在该疆界线以内我国拥有历史性权利(historical title),这是无可否认的。正如哥伦伯斯所指出,“根据历史或时效的理由,领土国有权要求一条较长的边缘海,但它必须能够证明它曾对该海域长久以来经常不断地实行控制,而且它的要求已被大多数其他国家明白地或默示地加以接受。”〔28〕尽管1982年《海洋法公约》没有明文规定,但《公约》第15条也承认“历史性所有权”这一概念。
南海,各国通称之为南中国海(South China Sea)。 这一名称意味深长,表明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湖”(Chinese Lake),属于中国,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在这一问题上海峡两岸有着共识。台湾当局于1989年明确规定,将南沙水域视为“历史性水域”。〔29〕因此,传统海疆线必须坚持不渝,该疆界线以内的领土主权必须维护,那里的海洋资源应当加速勘探和开发。
三、南海问题的两种不同解决途径
(一)南海问题的复杂性
南海问题错综复杂,南海的疆域划界更是困难重重。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南海诸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这不仅有大量文献可作证明,而且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然而,战后刚摆脱殖民枷锁而获得独立的某些周边国家,却对我南沙岛礁垂涎不已,甚至公然侵占。它们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借口,什么“殖民统治时期的遗产”,什么“发现”、“邻近”,把中国的神圣领土视为己有,制造种种舆论,煽动民族感情。
(2)南海这个半封闭的海环绕周围国家。 南海岛群的附近海域蕴藏着十分丰富的油气资源。周边国家都想捷足先登,在其海岸附近攫取更多的资源。它们公然向外国石油公司颁发勘探执照,甚至划出区块对外招标。长此下去,南海的油气争夺战将日趋激烈。
(3)南海位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它是我国通往外部世界的交通要冲,也是亚洲东北各港口同南亚、欧非通航的必经之路。正因如此,越、菲、马等国均在其侵占的岛礁上驻有军队,甚至修筑军事设施,建立军事基地,对付所谓“南中国海的安全威胁”。
(4)南海划界之所以特别困难, 是由于一个以上国家对某些岛屿提出要求,而某些海岛的特征是岛屿或岩礁不够明确,缺乏基本的地理情报。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地区同样具有双层困难。〔30〕有的国家对南海南部的大陆架区域还提出单方面要求。这就意味着连试图解决许多双边边界都无从着手。
(5)南海诸岛问题,不但关系到周边的六国七方, 而且涉及区域外的大国。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找不到象南海地区那样,中、美、俄、日等国都在不同程度上牵连在其中。
在目前情况下,解决有关南海诸岛主权和管辖权的争端,看来不是轻而易举的。主权不是一个可分割的商品。在岛屿所有权发生严重争议的地区,共同开发的安排也难以进行。要缓解困难,只有越南首先放弃其侵占的南沙岛礁,真正一反过去的对抗而为合作,一揽子政治解决南海问题,才有一线希望。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这未必是现实的。
有关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及其海域的争议是当前东南亚最棘手的问题,已如上述。南海诸岛明明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之一部分,这早已为包括周边国家在内的各国所公认;但近年来一些周边国家却编造各种借口,企图长期霸占我南沙岛礁。这样,这一本来不成问题的历史事实,一变而为有关各方争执不下的难题。目前南海的形势确实很严峻!那么,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化险为夷,扭转这个局面呢?一些周边国家为了巩固“既成事实”,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南沙的海洋权益,千方百计地使南沙问题“国际化”,这是决不容许的。
南沙问题的“国际化”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
(二)南海问题“国际化”的企图
(1)提交联合国或国际会议。今年1月在马尼刺举行的东南亚安全会议上,东盟官员公开扬言,“重要的是引起全世界的关注,考虑南沙争端国际化的日子即将来临。”“为防止该地区发生冲突,东盟国家也许不得不把这一问题提交联合国。”现在,举行多边会谈的设想正在东盟国家中获得越来越强的势头。菲律宾极力主张,召开一次联合国主持的国际会议,对南沙问题进行讨论。最近菲律宾总统声称,拟将美济礁一事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和国际法院,争取国际支持,以迫使中国从美济礁撤走。
(2)南沙地区“非军事化”。 菲律宾将它自己也装扮成“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国家”,建议有关各国从南中国海撤军,使南沙群岛非军事化,对此越南也表示共鸣。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一些好心人甚至抛出所谓“南极模式”。他们将南沙群岛视为一个类似南极的地区——一个非军事化地带。根据这一模式,他们无视我国对南海诸岛无可争辩的主权,竟建议象南极那样“冻结领土要求”。尽管根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任何国家受武力攻击时,有行使自卫的自然权利,但他们却提出放弃使用武力,承诺仅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31〕他们还建议设立“国际南海管理局”以消除冲突,联合开发资源,加速渔业管理,保护周边环境。
(3)周边国家“共管”。 菲律宾还将我南沙一带的资源视为“南中国海周边每个国家的继承财产”,因而认为应当“联合开发这些资源”。这就是所谓“共管”(Condominium), 其实质是将我南沙群岛看作周边国家的公共财产(res communis omnium),由各邻国共同瓜分、 占有和开发。这是对我南沙群岛主权的粗暴践踏。
还应当指出,根据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145、146条的规定,在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我国应有进行海洋科学研究的专属权利,其他国家或国际机构只有经作为沿海国的中国明示同意并在我国规定的条件下方可进行。任何外国在南沙海域进行勘探、开发、考察等活动均需事先得到我国政府批准。不经中国同意擅自在南海进行联合开发科研项目,是对我国主权权利的侵犯,因而是非法的、不容许的。
(4)更改“南中国海”名称。为了使南海争端“国际化”, 东盟国家甚至不惜更换“南中国海”(South China Sea)这一通称。 尽管我国从未以“南中国海”相称,其他国家却这样称呼。现在,一些东盟国家正在考虑将“南中国海”篡改为“东南亚海”或其他名称。以阻挠中国对这些岛群拥有主权。对此万万不可麻痹大意、丧失警惕!
目前在南海海域拥有石油租让权并正在进行勘探和开发的国际垄断石油公司达60家之多,涉及美、英、法、日、俄、意等国。外部大国在南海海域有着重要的政治、经济、安全利益。南海问题久拖不决将使南海争端“国际化”的程度日益加深。
与此相反,我国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一贯主张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我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建议,愿意在条件成熟时同有关国家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反对将南沙问题“国际化”。
(三)我国对南海争端应采取的对策
(1)1911年广东省政府将南海诸岛划归海南岛崖县管辖。 与此同时,尽管旧中国对外软弱,海防松驰,但当时的中国政府还设立内政部方域司专管南海事宜。新中国成立后,南海诸岛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88年改由海南省管辖。关于南海问题,中央各有关部门都有权过问,但缺乏统一的南海领导机构。这对维护我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十分不利的,因此,设立一个有关南海问题的中央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南海事宜,是完全必要的。
(2)目前南海形势十分严峻。 对某些周边国家在南沙群岛的扩张活动,应当不失时机地公开揭露,提出交涉。同时还应继续发展同各邻邦的友好合作关系,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势力,维护我国的权益。
(3)历史的经验值得吸取。 东沙群岛是清政府通过谈判和平解决的。根据1909年8月中日双方达成的协议, 日本承认中国对东沙群岛的领土主权。西沙群岛则是我解放军于1974年通过自卫反击,赶走了入侵的西贡军队,捍卫了国家主权。因此,就南沙争端来说,应当按照《联合国宪章》第2条和第51条的规定行事,尽可能争取和平解决争端, 但一旦受武力攻击时,也不放弃行使自卫的权利。
(4)从1977年起,我国海军舰艇, 潜水艇等曾多次赴南沙海域进行巡逻。人民海军还曾派舰艇编队,对我国在南沙的海洋科学考察进行护卫。为了制止一些周边国家对南沙岛礁的进一步侵占和对南沙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增强我国在南沙的军事存在是迫切需要的。
(5)孤零零的岛礁固然涉及领土主权, 但富饶的南沙油气资源更是我国的海洋权益所在。因此,应当加紧引进外国石油财团,共同勘探和开发南海油气,并阻止这些石油公司牵连在其他“提出要求者”在南海的探矿活动。我国将通过对外招标,把勘探和开发活动扩展到有争议的南海水域,使我国的要求获得国际承认。〔32〕否则,如不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南海资源,那里的所有资源将被周边国家抢掠一空,区区岛礁对我国还有多大用处?
在共同开发南海问题上,台湾当局也有同感。据报道,台湾已成立“南沙小组”,将不排除与大陆共同开发南海的可能性。台湾当局表示,与其由外国侵占或联合开发,不如由中国人自己合作共同捍卫领土主权,共同开发和利用自己的资源。人们殷切地期望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能够携起手来,早日实现这一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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